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萱的守护神 2014-06-09 16:53:57
石家庄奥数网 今早新闻882广播了市教育局小升初政策,从2014年起高中分配生比例将达到公助生的90%,2014年新入学的初一学生,如果没有按划片入学,而是选择了择校,且择的是其他公办学校的话,三年后将不能享受分配生名额。请大家注意,择民办学校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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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方案》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变化: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根据《方案》规定,2014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变化: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10%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石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变化: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方案》明确提出,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从2014年新入学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方案同时明确,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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