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奥数网 作者:石家庄教育局 2016-05-31 09:56:07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每所学校招生片区、招生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以及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地址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便民服务热线,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科学运用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县(市)、区教育局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不得到公办学校“借读”;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采取考试、测试或变相考试、测试等形式招收学生;严禁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单独或联合、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而进行书面或口头预录取通知和承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任何费用;严禁以共建、借读名义择校乱收费;严禁自立项目收费;严禁各初中学校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接受任何来源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名单;严禁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严禁通过许诺直升高中、提供钱物资助、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等,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不得组织分班考试或变相考试,所有录取新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实行随机编班并由学校公示。
(五)做好弱势、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可采取随班就读或集中办班等形式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一步增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妇联、综治、共青团和关工委等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完善措施,积极构建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服务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的具体行动。
1.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
2.要认真摸清底数,完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政策宣传、时间安排、人员组织、手续办理、问题受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专项工作直通网络,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沟通、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制订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要直面矛盾,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讲清楚真相和原因,及时澄清一些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缓解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通知和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具体工作方案,并通过多种途径公布于众,并于2016年6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市、县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构建动态实时监督网络,加大查处力度,全程跟踪监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问责制,重点治理考试招生、择校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招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校、本部门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热点学校择校乱收费、控制大班额等问题建立局领导“一对一”包校监督机制;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学校违规实施招生行为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由市教育局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办学校校长予以行政免职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责令停止办学。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出处分、处理。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学籍管理程序办理新生注册和毕业升级工作。对于不满6周岁入学的儿童,不予学籍注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学生学籍经正常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其他学校不得任意调取其学籍。学生学籍确需在区县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间学校调取的,必须通过市教育局。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又要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1、2016石家庄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时间安排 (点击查看)
2、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3、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
4、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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